12月12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 程 革 签发日期: 2014年12月28日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后勤处与南京友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一食堂外墙保温系统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会审通过。
二、文献所与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出版社签订的《中医临床病症大典》出版合同,会审通过。
三、保卫处与南京云珊消防器材销售服务中心签订的2014年消防器材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四、保卫处与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第9条“望委托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消防安全工作”去掉。2、合同10.1条改为“双方严格按合同遵守执行,有争议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中应补充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维保方面的相关约定。会审原则通过。
五、一临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签订的“胃瘤安”安全性评价研究技术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应补充“付款方式”的条款。2、合同中应明确争议问题的解决方式。3、合同中应补充“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由于需要修改的条款较多,合同暂不通过。
六、一临与南京师范大学签订的黄芩苷调节上皮间质转化抑制结肠癌干细胞增殖、侵袭的作用与机制研究合同,与南京源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复方中药干预裸鼠移植瘤的增殖和转移的实验研究合同,与南京厦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黄蜀葵花总黄酮对心肌细胞自噬的研究合同,会审通过。
七、教务处与南京市盲人学校签订的合作开办康复治疗技术大专班协议书,不属于经济合同范畴,不予会审讨论。
八、后勤处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苏省中医药博物馆物业管理合同、国教中心一期物业管理合同,经讨论决定,由后勤处与物业公司另行谈判,协商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的过渡期物业合同。
九、招投标办公室与南京恒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医药博物馆室内装饰及布展陈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暂缓签订。
十、资产处与南京晚晴化玻仪器有限公司签订的2015至2017年度化学试剂及玻璃仪器供货协议,会审通过。
十一、信息技术学院与南京信同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微型工作站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二、一临与南京涛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全波长微孔板检测仪采购合同、全自动血流变检测仪采购合同、全自动血凝分析仪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