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8日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曾 莉 签发日期:
会议研究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独立法人化的实施方案、关于向后勤管理保障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聘用人员发放2014年春节慰问金的申请、关于由车辆服务部负责人继续领取经营款的申请。经会议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启动和实施后勤服务总公司独立法人化工作,是我校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通过后勤服务总公司独立法人化改革,有利于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劳动用工违法风险,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解决后勤裁判员运动员双重身份的弊端,有利于理顺关系、搞活机制、激发后勤实体员工创造性。为确保改革方案完善科学和平稳推进,要求后勤管理保障处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强调研走访、政策研究、方案细化、数据分析,尽快完善和出台全面而详细的实施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二、同意给予后勤管理保障处(后勤服务总公司)非正式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发放2014年春节慰问金的申请,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不得发放。
三、关于后勤车辆服务部营业款领取问题,要求后勤严格按照学校对公业务财经规章制度执行。
(后勤管理保障处根据会议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