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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作者:fgh 发布时间: 2015-05-27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60414

签发人:程       签发日期:2015520

 

201558下午,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了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审会议。程革副校长,资产处周坤福处长,招投标办公室施华平主任,后勤处薛培君处长,监察处林正兴处长,计财处史为业副处长,网络与现教中心鲍剑洋主任,校办付荣红副主任,审计处张凯科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共会审22份经济合同。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保卫处与江苏爱特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道路划线合同,要求按学校维修工程类的格式化合同进行修改,会审不通过。

二、保卫处与中联正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消防应急疏散等维修改造工程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1.8条“合同价款”应加备注为“暂定价”。212.3条“附件”应备注“工程费汇总表及工程量清单”。会审原则通过。

三、国教院与南京奥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奥蓝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销售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由招投标办出具二次报价书,确定最终价格为9万。2、系统留10%尾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3、按照学校软件采购格式化合同修改。会审暂不通过。

四、学生处与南京奥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奥蓝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销售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系统留10%尾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2、按照学校软件采购格式化合同修改。会审暂不通过。

五、后勤处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基站场地使用合同,暂缓签订。

六、后勤处与南京风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车辆借用合同,要求由后勤处牵头,组织招投标办、监察处、审计处、计财处等部门进行一次谈判,对租赁的价格以及合同的其他具体事项重新商议。会审不通过。

七、后勤处与上海新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老校区5号楼线路改造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八、后勤处与江苏恒大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10号楼卫生间给水管改造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九、产业处与南京任方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杏苑宾馆冷水增压系统改造工程合同,对“6.1付款方式”要求按格式化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修改。会审原则通过。

十、图书馆与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知网”数据库订置合同,会审通过。

十一、资产处与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与南京协之星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南京东来办公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用品采购合同,与南京新赛格电脑广场有限公司、南京展雄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办公耗材采购合同,以上五份合同,会审通过。

十二、药学院与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飞行时间质谱仪采购合同,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数据采集分析系统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三、基础医学院与南京讯然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核酸蛋白检测仪采购合同,与江苏新海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普通光学显微镜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四、经贸管理学院与浙江铭派博杰家具有限公司签订的办公家具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五、图书馆与南京特恩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台式计算机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六、一临与南京乐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角膜接触镜曲率测定仪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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