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程 革 签发日期:2015年6月1日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基建处与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合同,会审通过。
二、后勤处与南京羽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一食堂二楼西侧大伙快餐窗口承包经营合同,会审通过。
三、后勤处与江苏文通建设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10号楼学生宿舍内墙出新工程合同,与江苏文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的B12四楼五楼部分办公室防盗门窗安装工程合同,与南京运万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一食堂屋面局部防水工程合同,与上海新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药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合同,以上四份合同,会审通过。
四、后勤处与南京市江宁区创佳门窗经营部签订的学生宿舍7号站C35栋、C36栋、C37栋防盗窗制作安装工程合同,要求按格式化合同修改付款方式,会审原则通过。
五、后勤处与南京秀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一食堂三楼教工餐厅承包经营合同,第八条“后场水费、电费、燃气费的补贴”改为乙方按一年10个月对甲方补贴,会审原则通过。
六、保卫处与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栖霞分公司签订的2015年度聘用保安服务合同,做出如下修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提供保安队员进驻后的集体宿舍、床铺、用餐等必要生活设施”中“用餐设施”去掉。会审原则通过。
七、药学院与毕克气体仪器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质谱仪氮气发生器维保合同,要求会后与招标文件核对合同细节条款,暂缓签订。
八、信息学院与江苏新视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息学院网络布线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九、高评中心与江苏科建教育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评教评学系统升级项目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付款方式改为“产品安装完毕并试运行正常后,由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先付开发经费的50%,验收合格后付至开发经费的90%,余款一年后结清。”2、第十三条改为“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第十四条服务时间改为“
十、人文学院与南京兴夏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家具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一、一临与南京宁酷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签订的超低温冰箱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二、护理学院与基因有限公司签订的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三、人文学院、经贸学院与南京特恩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脑采购合同,由于属于同一批次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拆分签订合同,会审不通过。
十四、现教中心与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签订的教育网宽带接入合同,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