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程 革 签发日期: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学生处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一号、二号管理站及仙林校区E区留学生公寓、一二三号宿管站物业托管合同,与南京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四、五、七号管理站学生公寓物业托管合同,与江苏东恒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六、八号管理站物业托管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以上三份合同按开标时的不同标段分成六份合同签订。2、合同托管期限按招标公告改为两年。3、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托管合同“第七条(二)”改为“如因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致使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费上涨,最低工资上调部分由甲方承担,社保上调部分由乙方承担”;与南京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第七条(二)改为“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致使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上涨,由乙方承担”;与江苏东恒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第七条(二)”改为“如遇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调整致使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上涨,甲方应按上涨标准增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费用”。4、合同第九条“(三)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改为“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提前终止合同”。会审原则通过。
二、学生处与江苏省纺织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学生公寓用品和军训迷彩服购销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第九条改为“验收合格后,新生开学当天,乙方按中标价格现场收费,并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金由乙方全额承担”。2、合同第十一条将仲裁条款移除。会审原则通过。
三、教务处与南京先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本科教学工作质量保障系统软件开发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第四条2改为“乙方负责系统软件自验收合格后五年内免费技术维护及升级工作。”2、合同第十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验收时间,如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视为甲方软件验收合格。”去掉。3、招标谈判中的优惠承诺写到合同中。4、合同第十一条“如乙方研发的系统软件未能按期完成所有功能模块的开发,乙方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去掉。会审原则通过。
四、基建处与江苏建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签订的音乐台区域挡土墙护坡安全性鉴定合同,做出如下修改:合同第二条“甲方的主要义务”(4)“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中去掉“原设计图纸或竣工图及必要的施工资料等”,会审原则通过。
五、汉管办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3-7月份汉中校区物业保洁托管合同,3-8月份汉中校区保安服务合同,会审通过。汉管办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2015年8月-2016年7月汉中校区物业保洁托管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第七条“物业托管费用”改为“每个季度支付一次”。2、合同第七条补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社保上调部分由乙方承担,最低基本工资上调部分由甲方承担,并于合同期结束后支付给乙方”。会审原则通过。
六、产业处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中超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南京高校教育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生活服务网点设施有偿使用合同,会审通过。
七、保卫处与南京铁元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消防器材采购合同,会审通过。保卫处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保安及监控服务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保安服务费用的支付改为每个季度支付一次。2、合同中应补充“如遇国家政策性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部分由学校承担,社保增加部分由公司自己承担”。会审原则通过。
八、基础医学院与南京大学签订的中药方剂数据挖掘模型改进测试、多源数据ETL适配器开发合同,做出如下修改: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将仲裁条款去掉。会审原则通过。
九、后勤处与南京风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租借保障用车合同,做出如下修改:合同第三条改为“乙方在车辆使用到期后一次性支付7.3万元租金”,会审原则通过。
十、后勤处与后勤服务总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大环境保洁托管合同,仙林校区及家属区绿化管理养护协议,以上两份合同,缺少招标相关资料,会审不通过。
十一、后勤处与江苏文通建设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签订的汉中小区15号楼消防管道维修工程合同,1-8号站部分蹲坑冲水阀更换工程合同,汉中小区10号楼学生宿舍内洗手池坐便器和共用部分吸顶灯更换工程合同,与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签订的LED路灯采购合同,以上四份合同会审通过。
十二、宣传部与南京南大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广播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十三、药学院与大橡木(苏州)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实验室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合同,要求按省采的格式化合同修改,会审原则通过。
十四、现教中心与江苏新视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无线网络三期综合布线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十五、招投标办公室与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小区14号楼宿舍楼内部修缮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会审通过。
十六、国教院与江苏华语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国家中心家具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七、信息学院与宁波大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签订的实验中心电脑桌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八、基础医学院与苏州猴皇动物实验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央排气通风笼盒系统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九、药学院与南京南达分析仪器应用研究所签订的旋转蒸发仪采购合同,与南京科麟得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签订的四元梯度分析兼半制备液相系统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二十、现教中心与南京鼎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无线网络三期设备采购合同,与南京尚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数字化校园硬件支撑平台设备采购合同,与南京鼎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数字化校园硬件支撑平台设备采购合同,以上三份合同,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