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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作者:fgh 发布时间: 2016-04-07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60693

签发人:程  革   签发日期:201641

 

2016331下午,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在现教中心106会议室召开了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审会议。计财处史为业处长,资产处周坤福处长,招投标办公室施华平主任,后勤处黄一峰副处长,校办伏荣红副主任,审计处曹晓东科长,监察处李鑫科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共会审18份经济合同。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二临与北京斯尔福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丰盛楼零星装修改造合同,丰盛楼空调系统改造合同合同,以上两份合同,要求二临与审计处在会后沟通再做决定,合同暂不予讨论。

二、药学院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药化学资源图书出版合同,要求履行招标程序,会审不通过。

三、药学院与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液相色谱仪全面保障合同,做出如下修改:合同第9条改为“争议处理、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会审原则通过。

四、一临与南京斯高谱仪器有限公司签订的正置显微镜采购合同,倒置显微镜采购合同,以上两份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产品质保期改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三年”。2、付款方式改为“乙方在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审计后,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 90 %款,其余尾款10 %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全部结清。会审原则通过。

五、一临与基因有限公司签订的细胞核转染系统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交货地点改为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中医院中心实验室)。2、付款方式改为“乙方在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审计后,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 90 %款,其余尾款10 %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全部结清。会审原则通过。

六、后勤处与江苏文通建设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签订的行政楼内环一楼二楼外墙面和二楼室外天棚面出新工程合同,B13-B14五楼中间南北通道两侧铝合金窗封闭工程合同,2368号站部分卫生间天棚维修工程合同,垃圾站基础工程合同,后勤处与南京快易洁清洗有限公司签订的图书馆外墙及玻璃清洗工程合同,与南京品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教学楼B7中庭层架钢化玻璃更换工程合同,与南京嘉莫斯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4号站宿舍1920栋一楼安装防盗窗合同,与南京通昊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8栋西平房装修合同,与江苏慧丰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图书馆会议室装修改造合同,以上9份合同,会审通过。

七、现教中心与南京太极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委托测评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争端解决”改为“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开始协商30日后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2、“附则”3改为“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会审原则通过。

 

 

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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