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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作者:cab 发布时间: 2016-07-15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61416

签发人:曾莉     签发日期:2016715

2016710上午9时,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行政楼401室召开。会议由曾莉副校长主持,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民主党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议题:

1、研究宣传部关于2016年师德建设、人才宣传培养(新华日报)项目招标方式;

2、研究学工工作处关于2016年招生宣传(扬子晚报)项目招标方式;

3、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校园服务网点(原华诚超市)房屋租赁项目招标方式;

4、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校园服务网点(修车店、博思书店、复印店、视佳眼镜店)项目招标方式;

5、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校园服务网点(江苏移动、理发店、江苏联通、江苏电信)项目续标申请;

6、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仙林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侧1-4号风味经营窗口;仙林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侧5-6号风味经营窗口、二楼西侧大伙经营窗口(含面包房);仙林校区第一食堂二楼东侧1-6号风味经营窗口项目招标方式;

7、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仙林校区第二食堂一楼经营;仙林校区第二食堂二楼经营项目招标方式;

8、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仙林校区第一食堂西侧大伙经营窗口(含面包房);汉中门校区食堂经营项目招标方式;

9、研究后勤管理处关于“乐拓士”超市项目招标方式。

    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贯彻意见:

1、考虑到新华日报是唯一覆盖全省各级区域市场的大型报纸媒体,同意借助此平台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鉴于《扬子晚报》是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晚报、都市报,为吸引更多考生报考我校,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校,同意我校2016年招生宣传项目与扬子晚报合作。

3、考虑到原教育超市场地和附属设施不再续租,根据6次检查测评结果,校园原两家超市测评满意度较好,为了更好地服务好学生,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

4、鉴于校园网点(修车店、博思书店、复印店、视佳眼镜店)项目在检查测评中综合评分位列前30%-60%,同意上述项目与原经营单位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

5、鉴于校园网点(江苏移动、理发店、江苏联通、江苏电信)项目在检查测评中综合评分位列总分前五名,同意上述项目延长租赁合同期2年。

6、由于仙林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侧1-4号风味经营窗口;仙林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侧5-6号风味经营窗口、二楼西侧大伙经营窗口(含面包房);仙林校区第一食堂二楼东侧1-6号风味经营窗口项目年度满意率较高,同意上述项目与原经营单位单一来源谈判。

7、鉴于第二食堂即将改造,同意仙林校区第二食堂一楼经营;仙林校区第二食堂二楼经营项目与原经营单位单一来源谈判。

8、考虑到高校餐饮的特殊性,为扎实做好餐饮保障工作,提高师生员工满意度,同意仙林校区第一食堂西侧大伙经营窗口(含面包房)及汉中门校区食堂经营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9、鉴于“乐拓士”超市便利学校师生生活,同意与原经营单位单一来源谈判,合同期至201612月底。

(资产管理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20167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