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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公告]教职工医疗报销通知

作者:xiaoban 发布时间: 2006-09-05 来源:xiaoban 阅读次数:1642

    

 

各部门:

为了保证医疗费报销,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减少超支,堵塞漏洞,满足教职工的基本医疗,向医疗保险过渡,经研究我校2006年下学期仍继续采用原报销方法。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每周二上午报销门诊医疗费,各部门在编教职工原则每四周在仙林校区报销半天,校本部留守教职工每月底周四上午在汉中门校区报销半天。

      退休教职工报销医疗费时间为每两周报销半天。

      离休人员报销医疗费时间为每月一次的离休干部大会日。

      需有转诊单、复式双联处方、病历及转诊医院的医疗费收据,并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就医须知》的各项规定。报销医疗费需在规定报销日方可签字。

      报销药物应符合《江苏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第三版的规定。

      转诊单仅一次有效。急诊时药量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药量不超过一周量,维持用药半月量,如仍需治疗,须再次办理转诊手续。

      学校内退养人员随本部门报销时间,按在职教工比例报销。

      外诊医疗费报销时,每个就诊医院填写一张报销单。

      以往通知,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