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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作者:qw 发布时间: 2019-03-22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64653

签发人:程革     签发时间:2019320

 

2019313日下午16:30点,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会议在行政楼31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程革主持,由校工会、监察处、人事处、计财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校工会对修订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的原由和原则、对兄弟院校的调研情况作了说明,并结合近年我校执行情况、针对目前大病医疗互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修改后经费预测等进行了分析、汇报。

与会人员对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修订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增强互助金保障力度。将学校给予会员年交纳互助金总额配套拨款提高到1:11.5(当年支出经费在超出1:1配套后的总额时适当提高配套比例,直至1:1.5)。

二、提高互助金补助比例和补助限额。在校公费医疗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的会员补助标准如下:

(一)超过3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之间的部分,补助比例为35%(原30%);(二)超过2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之间的部分,补助比例为45%;(三)超过4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之间的部分,补助比例为55%(原2万元至3万元是40%,超过3万元以上是50%);(四)超过6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比例为 65%(原无);(五)个人年度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原4万元);(六)对连续5年未使用互助金者,除其补助金额在相应部分的比例增加5%外,补助最高金额可提高到每年11万元;(七)对连续10年未使用互助金者,除其补助金额在相应部分的比例增加10%外,补助最高金额可提高到每年12万元;(八)对连续15年未使用互助金者,除其补助金额在相应部分的比例增加15%外,补助最高金额可提高到每年14万元。

会议一致同意将本修订方案提交下次教代会讨论表决,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执行。

最后,程革副书记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要求校工会按照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既要增强对教职工大病互助的保障力度, 体现学校对大病互助工作的支持,对患大病教职工的关怀;同时要加强调控,防止互助金透支,确保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长效运行。

 

(校工会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