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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人事处关于报送临时用工计划的通知

作者:xiaoban 发布时间: 2006-09-08 来源:xiaoban 阅读次数: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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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临时用工管理的暂行规定》(南中医大人字〔200618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9121700前,将本学期临时用工计划(表格见附件)报人事处。在编制临时用工计划时,必须按照定编设岗的要求,从严控制,满编或超编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得申请临时用工。

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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