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学生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徐桂华 签发时间:2019年6月24日
2019年6月18日上午10:00,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徐桂华副校长主持,由纪委办、学工、校办、教务、计财、继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学生管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代表)及继教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议题一:关于校外教学点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申请2019年暂停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一年的问题
文庠院长就有关校外教学点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申请2019年暂停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事宜进行了汇报。会议审议认为鉴于翰林学院当前实际情况,同意翰林学院暂停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一年。
议题二:关于编制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问题
文庠院长对我校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情况进行了解读。经会议审议,通过了《招生简章》,并要求成人《招生简章》的学校简介部分要与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稳定招生规模,2020级新生保持在2500人左右。为尽量减少对汉中门校区资源的使用,2019年招生入学的2020级校本部新生规模控制在200人左右,同意校本部部分生源分流至校外教学点江苏健康职业学院。
议题三:关于2020级专升本业余护理学专业在教学医院盱眙中医院开设授课点的事宜
文庠院长就我校教学医院盱眙中医院申请开设2020级专升本业余护理学专业授课点事宜作了汇报。会议审议认为,盱眙中医院是我校教学医院,生源为该院护士,为减少工学矛盾,加强学校与教学基地的互联互助互利,同意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在盱眙中医院开设授课点。
议题四: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问题
郭胜伟副院长就《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四个文件起草与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建议前三个文件进一步修订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改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表彰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行文公布。
最后,徐桂华副校长提出,《南京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是继续教育学院依法依规办学的重要依据,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请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学生处、教务处领导会后进一步审核,保持与上级文件以及校内全日制相关文件内容的一致性,修改内容再由继教院返修,确保文件以高质量的水平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切实落实好会议确定的各项议题,尽快发布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成人教育生源质量,维护好学校形象与品牌。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