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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作者:280101 发布时间: 2020-05-18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69439

签发人:胡立宏            签发时间:2020 516

202058日上午9点,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仙林校区行政楼31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胡刚校长主持,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3位委员参加了会议。

议题一:关于授予2020年第一批授予毕业本科生学士学位情况

狄留庆处长汇报2020年第一批次授予毕业本科生学士学位情况。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建议授予覃籽霖等4人理学学士学位,李睿1人医学学士学位,胡雨竹等17人工学学士学位,王晓彤等3人管理学学士学位。共计25人。与会委员审议后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授予覃籽霖等25名毕业本科生学士学位。

议题二:关于授予2020年第一批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情况

唐德才院长汇报2020年第一批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情况。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建议授予曹永丽等42人理学学士学位,张艺等11人医学学士学位。共计:53人。与会委员审议后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授予曹永丽等53名毕业生学士学位。

议题三:关于授予2020年第一批授予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情况

胡立宏副校长汇报2020年第一批授予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情况。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决议,建议授予张倩1人医学博士学位,胡天明等8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崔凡1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徐佳萍1人同等学力医学硕士学位,共计11人。与会委员审议后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授予张倩博士学位,授予胡天明等10名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

议题四:关于2016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1)出国学生中方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的请示

狄留庆处长汇报2016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1)出国学生目前学习情况,鉴于澳洲学校官方就通过线上教学模式获得学分并同意学生按期毕业至今未给出明确答复,考虑疫情影响,提出2016级合作办学(3+1)毕业生毕业审核条件调整如下:该类学生第七学期在澳课程(见附件)学习成绩合格,第八学期按专业要求完成毕业设计,成绩合格者准予颁发国内学位证书。不再要求先取得澳方学位证书后方可取得中方学位证书,以确保学生按期毕业。此调整仅限因疫情影响的2016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1)项目出国学生。与会委员审议后,一致同意该请示并通过。

议题五:关于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胡立宏副校长汇报申请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经与会委员投票表决,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通过,同意认定武延军等十一人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议题六:关于耿昊、朱蔚两位2014届在职中医博士延迟申请博士学位的请示

胡立宏副校长汇报耿昊、朱蔚两位2014届在职中医博士延迟申请学位的情况。耿昊(学号20145016),中国第十五期援马耳他医疗队成员,因援助医疗任务延误申请学位时间。朱蔚(学号20146002),任火神山医院中医工作组主任,因疫情防控延误申请学位时间。与会委员审议后,一致同意两位博士的申请,申请博士学位延迟至2021年。

议题七:通报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情况

胡立宏副校长汇报江苏省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情况,我校学术学位硕士论文抽检19篇,不合格率1.75%;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抽检29篇,不合格率4.60%。不合格硕士论文5篇,其中中医学4篇,护理学1篇。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5篇抽检不合格论文原文至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再次评议,均合格。为强化研究生导师责任,加强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与会委员审议后,一致决定对相关研究生不做处理,相关指导教师暂停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年。

议题八:审议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文件

会议决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开题工作的暂行规定(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修订)》、《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处理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已经全体委员通讯评议,不再研讨,一致通过。

议题九:关于201912月至20204月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

 胡立宏副校长汇报201912月至20204月研究生学籍异动情况,与会委员审议后,同意陶佳音由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转为同专业学术型培养,该生自入校起,在最长学习时间6年内完成学术型培养任务,可以正常毕业。

 

 

 

(研究生院根据会议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