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大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会暨学校全面内部控制建设会议纪要
南中医大会议纪字〔2022〕10号
签发人:曾莉 签发时间:2022年7月12日
时间:2022年7月1日(周五)上午9:30
地点:行政楼413会议室
主持:曾莉
出席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兵、王治世、王静梅、史为业、沙乘风、吴志平、宋宏绣、姜劲松、曹爱兵
2022年7月1日上午9:30,曾莉副校长在行政楼413会议室主持召开大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会暨学校全面内部控制建设会议,校办、财务、招投标、审计、基建、国资、保卫、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议题负责同志作汇报发言并参与研讨。
议题一:审议大学生活动中心有关出新项目
会议听取校团委丁思喆副书记关于大学生活动中心舞蹈房出新改造项目的方案及预算汇报,经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同意团委为提升学生社团活动环境提出的项目立项申请,费用控制在15.2万元以内。
议题二:审议相关学科及实验室改造方案
为解决实验场地缺乏与实验人员增多的矛盾,江苏省中医药防治肿瘤协同创新中心拟对所属的B14-203库房进行功能调整、装修改造;为改善教学、科研条件,优化功能布局,第一临床医学院儿科拟对B13四楼公共区域及416会议室进行出新改造。沈卫星老师及单进军老师分别代表两单位向会议作了详细汇报。经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同意有关单位提出的项目立项申请,费用控制在42.6万元以内。
议题三:研究后勤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后勤管理处沙乘风处长关于物业招标、河道管养招标、汉中门5号楼局部改造、行政楼北侧停车场地下管网维修、北门苗木移栽及恢复等项目的情况汇报,经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1.同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仙林校区青年教师公共租赁房配套物业服务的供应商,本轮招标的物业费用控制在55万/年以内,服务截止期限设定为2024年9月30日(与其余的所有物业项目到期时间保持一致)。
2.本轮仙林校区小西湖、灵渠、杨清池及荷花池等4条河道、水体的常态管养维保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环保工作的延续性,同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新一轮两年期管养维保服务供应商,费用控制在30万/年以内。
3.根据第一临床医学院及汉管办申请,同意《汉中门校区5号楼513室改造项目》立项,费用控制在14.3万元以内。相关资产配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4.根据报修,经现场查勘,行政楼北侧停车场内有处建设历史久远、已坍塌断裂的地下污水管道出现漫溢情形,考虑到常规修复方案需移树、破路,不仅耗时耗资,且移植后的树木不易存活,因此,同意后勤管理处提出的非开挖液压胀管污水管网置换施工方案,批准项目立项,费用控制在9.94万元以内。
5.因南京水务集团仙林段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施工需要,同意《仙林校区北门东西两侧苗木移栽及恢复工程》立项,费用控制在19.6万元以内。
议题四:研究南大门有关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机动车智能识别道闸栏杆系统及安保监控系统是南大门建设必需的配套设施设备,基建处提议并与保卫处商定,由保卫处负责,自南大门建设专项中列支不超过20万元经费,用于采购、安装上述配套设施设备,经研究讨论,会议对此表示一致赞同。
议题五:审议仙林校区青年教师公共租赁房窗帘安装项目
为加快完善青年教师公共租赁房配套设施,满足青年教师入住需求,经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基本建设处商议结果,由基建处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教职工近日即将入住的A栋紧急安装窗帘,费用控制在15万元以内;同意青年教师公共租赁房B、C栋窗帘施工单位由后勤管理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费用控制在38万元以内。
议题六:审议科技处(实验动物中心)关于解除有关合同的申请报告
会议听取了实验动物中心宋宏绣老师(受科技处委派)所作的关于解除与南京熙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采购合同的有关情况汇报,考虑到前期招标时确实难以充分考虑到二次安装时的房屋自身结构诸多复杂制约因素,且上半年疫情对该项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科技处(实验动物中心)申请,并由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1.同意解除该合同,由南京熙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货物清运拖离、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并不追究该公司其他违约和赔偿责任。
2.鉴于该设备更换的紧迫性,同意原《采购合同》正式解除后,该项目的预算继续保留并重启灭菌器招标工作。
3.由基本建设处牵头的原监理合同废止。
议题七:研究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关工作
会议分别听取了网信办、基建处等部门关于处置(报废)部分资产、清理实物的情况汇报,经参会人员充分研讨、交换意见,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1.根据专家鉴定结论,资产报废单号为40004349、40004350、40004397的三批网络设备(含软、硬件)使用年限较久,无法满足信息化建设需求,且已由网信办完成新设备的更新替换工作,因此,同意网信办的处置(报废)申请,要求国资处将该事项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2.鉴于学校室外游泳池所在区域的基本建设项目入场工作已启动,仍在场内堆积的各类物品却严重干扰了正常施工计划,且均为待报废或现阶段无任何利用价值的资产,因此,同意场内所有资产的处置(报废)申请,要求国资处尽快完成实物处置、清理工作;如游泳池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已被登记为房屋类资产,要求国资处尽早研究、评估其对基建工作的影响,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手续。
会议还听取了国资处关于对2021年度教室改造项目中乙方逾期交付行为进行处置、对科技楼辅楼1-2层空调系统进行改造、对B7库房回收资产、B2B5报废电梯、2台已停用电锅炉进行处置等情况的汇报,经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1.同意国资处与乙方(重庆聚宝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经多次谈判形成的处置方案,从货款中直接扣除15万元作为乙方向学校支付的逾期交付违约补偿。
2.为改善辅楼1-2层“开放实验平台”工作环境,同意对辅楼1-2层实施独立水机空调改造,不再与3-5层实验动物中心共用净化中央空调系统,项目费用控制在48.5万元以内。
3.同意国资处对B7库房回收资产、B2B5报废电梯、2台已停用电锅炉的处置申请。
(后勤管理处根据会议内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