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2023年10月18日上午9:30,在行政楼401会议室,赵霞副校长主持召开合作办学专题工作会议。副校长胡立宏、学工处处长屠宏斐、教务处处长狄留庆、泰州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张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朱华旭、教务处副处长祖强、药学院副书记谢波、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副书记张裕强、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副书记蒋燕、药学院副院长朱栋、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副院长张洪兵、卫生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杨勇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的汇报。听取了国际处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的情况汇报。
经讨论,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经与会讨论后,修改上校长办公会定稿印发。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完善《南京中医药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定稿后正式印发。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梳理合作办学协议,将协议核心内容书面交付给各项目参与单位负责人学习,有利于协议的履行;各执行单位在运行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新一轮协议签订提供建议;在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认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的意见和建议,在协议中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
4.为保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质量稳步发展,建议外方大学提高对项目的重视度:
(1)恢复线下外方、学兄、学姐与新生见面会、校园开放日、专家讲座等活动,增强学生与家长对合作高校的了解与熟悉,加强出国学习重要性的宣讲。
(2)延长来华授课时间,建议延长到4周左右。
(3)来华授课课程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进行,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选派师资、授课时间、授课内容、课程教材。
(4)外方大学在师资选派上应优先选派优秀教师。
5.由委托机构承担的英语教学及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及质量保障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师资聘用须经学校审核同意。
6.针对第四年不出国学生,增加6个以上国际课程学分,提高课程教育质量,强化课程难度。
7.教务处梳理清楚项目学生在我校期间工作流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梳理清楚外籍教师来华授课及项目学生出国流程,明确节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标准,明确各方职责。
胡立宏副校长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统一认识,提高对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视度,多部门协同,办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二,通过中外联合管理委员会,优化中外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中、外方高校,合作机构,我校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的职责。第三,及时总结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的经验得失,借鉴学习外方大学在办学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助力我校高水平建设。
赵霞副校长总结发言时指出,国际化是双一流建设的必然要求,首先,中外方高校、学校内部应凝聚共识,重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建设;其次,中外合作办学应以学生为中心,站在学生的立场考虑,维护学生利益;要实现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须紧守质量这条生命线,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