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发展“双百计划”(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双培聚才”工程,全面对标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在师资队伍方面的任务要求,根据学校部署,现组织开展青年教师发展“双百计划”——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发展“双百计划”(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师承导师和继承人遴选推荐工作。
二、申请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表》(附件2),经师承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单位审核。原则上培养周期内每位师承指导老师带教1人。
三、继承人所在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推荐工作,经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汇总表》(附件3)。
四、请继承人所在单位于10月8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06,《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zcszk@njucm.edu.cn。联系人:张叶青,联系电话:025-85811096。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发展“双百计划”(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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