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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的通知

作者:300625 发布时间: 2024-10-17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2010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在宁部省属高校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实施方案》(宁医发【202258)和《南中医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办法(试行)》(南中医大后字【20231)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需进一步完善登记2024年度教职工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根据人员变动及去年已办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工、校人事代理教职工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200611日后出生)。

二、材料报送

1. 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职工(2023.10之后入职)填写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如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一并提交复印件。

2.去年已办理人员无需提供材料,如有信息变动(如生育二孩等),请重新填写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

3.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及时审核、汇总并填报今年度本单位所有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1),如有离职人员请更新完善表格,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遗漏。

三、相关事项

1.特别提醒:教职工未成年子女须自行办理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参保手续,以免影响医疗二次报销。未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者不能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请各单位将本部门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1)、新入职教职工独生子女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2)和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纸质版于1121日下班前报校医院。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yiyuan@njucm.edu.cn,文件名请以“xx学院(单位)格式注明。

联系人:李老师(B6 F102室)  电话:85811142-102

 

附件:1.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汇总表

2.教职工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医院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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