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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作者:300625 发布时间: 2024-11-19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1064

各党工委、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任期将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与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和我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总结我校第七届教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教代会工作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和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团结广大教职工为实现我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而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学校法制工作报告;

4.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提案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6.选举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三、大会时间地点

大会召开时间定于202412月中下旬,地点为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丰盛楼学术报告厅。

四、大会代表的名额比例、条件、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比例及构成

教代会代表177人。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选举单位人数、结构比例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

教代会代表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直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以及民主党派等在代表中应占适当比例。

(二)代表的条件

教代会代表应是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含人事代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监督及议事的能力,能密切联系教职工,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三)代表的产生

1.各学院等二级单位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分工会参与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将教代会代表名额下达到各学院、单位。各学院或单位根据代表条件、构成和名额,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选举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能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获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2.根据教代会工作需要,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团委负责人作为代表候选人,推荐到二级单位中选举,不占该单位代表名额。

(四)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团原则上以各二级党组织和分工会为单位独立或联合组建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各一名,负责代表团的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时邀请相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大会。离退休正校级领导等作为特邀代表,非教代会代表的学校党政领导、学院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院士、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大会的列席代表。

五、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委员名额及下设机构

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25人。执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教代会下设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主任1人。

(二)委员条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热心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管理规律,有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谋私利,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利益。

5.熟悉教代会制度和执委会职权,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对学校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委员产生办法

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差额选举产生,提名候选人28人,选举25人,差额3人;候选人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女性、青年教师应占一定比例。提案工作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教代会执委会及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各单位根据要求推荐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和委员条件、结构比例和工作需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报经校党委审议后,由大会主席团会议酝酿差额候选人正式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由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六、教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秘书组、提案组、宣传组、会务组,负责大会筹备的具体工作。

七、工作进度

请参阅《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工作日程安排》。

八、名单上报

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请于1122日下班前报校工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正式代表名单及委员提名人选名单1127日下班前报工会。纸质版需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联系人:洪骏,联系电话:15261878301电子版发至邮箱nzyxgh@njucm.edu.cn。文件名:教+XX (单位简称即可)+XX

附件:

1.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3.XX(二级单位)教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4.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推荐表

5.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表

6.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表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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