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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作者:300625 发布时间: 2024-11-19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1094

各党工委、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将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等规定,经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决定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总结校第十二届工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校工会今后的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流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评议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工作;

4.选举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教职工权益维护委员会、文体活动委员会。

三、大会时间地点

大会召开时间定于202412月中下旬,地点为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丰盛楼学术报告厅。

四、代表名额、代表结构、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比例及构成

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拟定为82人。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选举单位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工代会代表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二)代表条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会员,遵守工会章程;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关心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议事能力;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遵规守纪、作风端正、办事公道;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受到职工群众信赖。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由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根据代表条件和名额,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候选人,召开由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的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差额率不低于20%,获得应到会会员过半数赞成票时当选。

(四)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团原则上以分工会为单位独立或联合组建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各1名,负责代表团的工作。

会员代表大会同时邀请相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大会。非会员代表的校领导、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原工会主席等作为特邀代表,非会员代表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校工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等作为大会的列席代表。

五、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委员条件和委员产生办法

(一)委员名额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拟定为19人。

(二)委员条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

2.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和积极参加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密切联系教职工,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5.积极参加和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委员产生办法

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即提名21人,选举19人,差额比例10%。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表决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先由各分工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会员酝酿讨论,提名第一轮建议名单,候选人数不应超过应选人数;再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由各分工会综合各工会小组意见后,组织本单位会员酝酿讨论,在全校范围内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

2.校工会筹备委员会根据条件、酝酿推荐情况和多数分工会意见提出不少于应选人数10%的差额候选人建议名单,并附候选人简历下发到各分工会征求意见,报校党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六、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额、委员条件和委员产生办法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

委员名额拟定为5人。

委员条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一定的财务和审计知识,熟悉财经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能够热枕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委员产生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议后,由大会主席团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等额投票选举产生。

(二)女职工委员会

委员名额拟定为7人。

委员条件:熟悉工会及女工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积极支持并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的女职工。

委员产生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议后,由大会主席团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由女代表等额选举产生。

(三)教职工权益维护委员会

委员名额拟定为7人。

委员条件: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工会知识,并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作风民主,能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文体委员会

委员名额拟定为7人。

委员条件: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熟悉工会工作有关业务知识,擅长策划、组织、指导、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熟悉普及类体育运动的比赛规则;具有组织培训文体骨干,成立及建设各类文化社团和文体协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为教职工增强体质,丰富文化生活服务,在全校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的教职工。

教职工权益维护委员会、文体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议后,由大会主席团酝酿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七、主席、副主席、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名额及产生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拟设主席1人、副主席2(1人兼职)。各专门委员会拟设主任1人。主席、副主席、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由相应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八、工作进度

请参阅《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工作日程安排》

九、名单上报

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请于1122日下班前报校工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正式代表名单及委员提名人选名单1127日下班前报工会。纸质版需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联系人:洪骏,联系电话:15261878301,电子版发至邮箱:nzyxgh@njucm.edu.cn文件名:工+XX (单位简称即可)+XX

附件:

1.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2.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3.XX分工会工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4.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推荐表

5.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校工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

6.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表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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