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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宣传平台使用字体、图片、视频、音乐等相关内容版权秩序的通知
作者:党办 发布时间:
2024-11-21
来源: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1111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各级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平台建设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学校各级各类宣传平台使用字体、图片、视频、音乐等相关内容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级各类宣传平台的主办主管部门(学院、单位)应尽量使用免费字体,原创图片、视频、音乐等素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相关素材,避免产生版权纠纷。确需使用商用字体、图片、视频、音乐等素材时,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或者其他形式的授权(如使用有版权的商业图库等),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各级各类宣传平台的主办主管部门(学院、单位)在转载他人有关作品时,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或作品已注明可直接转载,不得对转载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或更改转载作品原意,转载后的内容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来源和发布时间等内容,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请各部门、学院、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通知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意识,持续加强和规范主办主管的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强化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版权意识,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使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避免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
党委宣传部
法制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