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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通知

作者:xiaoban 发布时间: 2006-09-28 来源:xiaoban 阅读次数:463

1、接省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200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上课时间为"10141126期间的周末,其中周六上“教育学”、“心理学”,周日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北大楼103教室;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请我校参加培训的老师准时参加,不得随意缺课。"

2、今年新进人员中应当参加培训而尚未报名的老师请近日内至人事处(行政楼119室)报名,我处将向省师资培训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另:尚有部分已经报名的老师未领取教材,请到人事处(行政楼205室)领取。

3、根据学校现行职称评审的条件和要求,新教师必须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即本科学历的毕业生1年后认定助教资格,硕士毕业生当年初认助教资格,博士毕业生当年初认讲师资格,若当年不能通过岗前培训者(指参加培训的课程全部考核通过并取得证书)应迟缓认定相关资格直至其通过岗前培训为止。故请有关老师认真对待此项培训工作。

 

人事处

200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