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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填写《临时用工工资发放明细表》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6-12-04
来源:xb 阅读次数:591
通 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中医大人字(2006) 18号文,“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各部门的临时用工人员从2006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请各有关部门填写《临时用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见附件),12月10日前到人事处核对发放。
人事处
200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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