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通知]关于开展200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计划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现将200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和平台为依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机制与氛围。
2、创新团队的主攻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国家与江苏省“十一五”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先领域,并与所在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相统一;所从事的研究具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3、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获得过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进程;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4、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在7名左右,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能够为今后2到3年内取得重大突破起到关键性作用,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材料报送
1、各学院、各单位将创新团队申报材料——《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本一册,以及本单位《申报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2、报送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元月8日上午12:00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地址:行政楼204室,E-mail:rsc_njutcm@163.com 。
联系人:殷忠勇;联系电话:85811055。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团队的质量。每单位报送的团队数目不得超过3个。
2、创新团队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清晰、真实。
3、现任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得申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
附件2:《申报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汇总表》
人事处、科技处
200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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