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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各学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有更改)

作者:党办 发布时间: 2007-01-08 来源:党办 阅读次数:2220


关于做好2006年度各学院领导班子

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6年度各学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学院领导班子考核范围: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政治理论教研部)。

(二)中层干部考核对象:

1、中层干部任职时间超过半年(含实行试用期制和享受待遇的党政管理干部),均应参加考核。

2、担任中层干部不满半年(含实行试用期制和享受待遇的党政管理干部),参加所属部门的考核。

3、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和因公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4、外派脱产学习、进修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5、立案审查或受到党内外处分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别对待。

二、考核内容

(一)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实行民主集中制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情况。

(二)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一)学院领导班子考核等次为:运转良好、运转基本正常和运转差三个等次。

(二)中层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