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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2007年度执业医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7-04-19
来源:xb 阅读次数:328
2007年度执业医师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单位通知,2007年度执业医师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各单位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老师,请到本人所挂靠的医疗机构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根据实际情况,人事处自今年起不再统一接受我校各类人员执业医师的报名工作。
2、2007年度报名的截止时间是"
3、报考人员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