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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7-05-11
来源:xb 阅读次数:2357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名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4号),将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由每三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年评选一次,今年将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我省同时开展第三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教高厅函〔2007〕24号文件要求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推荐(详细内容请登陆江苏教育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ec.js.edu.cn/)。
各学院限额申报1名。
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分配到我省的推荐名额为12个,其中本科院校10名。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40名。在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择优遴选12名作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上报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兼得省级教学名师奖。
(一)我校可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
(二)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条件的,可晋级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我校可推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