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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高校工人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7-07-06 来源:xb 阅读次数:2331

关于高校工人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人才资源,加快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省人事厅今年继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评聘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077号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的工种:烹饪、电工、汽车修理、计算机信息处理、收银审核等5个工种。

二、推荐申报的指标: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技师人员的情况,对照申报条件推荐1人报人事处,学校根据情况推荐1名上报教育厅。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工人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对象及条件要求严格按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115号)规定执行。

1)、申报对象:

凡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3年以上,在烹饪、电工、汽车修理、计算机信息处理、收银审核等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2)、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文化程度原则上要达到大专以上,或经省人事部门委托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培训合格者;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技术和工艺技术上的关键问题与疑难问题,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工作中有创新;

4、具有传授技艺并能培训技师、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3)、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经省人事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本工种岗位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工种(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