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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冬季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工作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7-12-17 来源:xb 阅读次数:2374

关于认真做好冬季消防安全

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季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切实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现将做好消防、防止火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基础上,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冬季用电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实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用电;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禁止违章用电。

三、教学、科研、生产、食堂等单位,必须严格规范操作要求,电工、电焊工、司炉工等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严禁违章操作。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照学校20059月下发的危险品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学生宿舍、集体宿舍、各院系自费生宿舍、办公室、公共场所等一律不准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电炉、煤气炉、热得快、电取暖器、蜡烛等。不得占用楼间过道堆放杂物、做饭,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器具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要严格遵守山林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不准使用明火的场所动用明火,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垃圾。

六、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严禁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

七、各类场馆、实验室、培训中心、宾馆、食堂等重要部位必须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