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通知]关于2007下半年校内津贴发放的通知
关于2007下半年校内津贴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南中医大委[2007]22号)已经学校第五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自
时间安排:
2008年 1月15日各单位将校内津贴发放汇总表报人事处
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津贴发放办法》
附件二、津贴发放相关表格
附件一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津贴发放办法
2007年12月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南中医大委[2007]22号)已经学校第五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自
一、 教职工按照全员聘任中所聘的岗位享受相应的津贴。任职年限的计算,一律以现聘岗位职务为准。工作量按自然年度统计。
二、 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岗位津贴的发放
(一)职岗津贴的30%部分:每年年底,各单位组织考核,由教师个人填写工作量登记表,由各单位秘书根据个人登记表及考核结果,按年度造表初审,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汇总报人事处审批。
1、基本教学工作量和基本科研工作量的相互折抵: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岗位人员不能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按实施意见进行折抵后,由各学院秘书按年度造表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