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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中校区公用房调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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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中校区公用房调整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目前校内大部分职能部门及学院主体已搬迁到仙林校区办公,为了减低汉中校区运行成本,根据校务会要求,凡已搬迁至仙林校区办公的部门及学院,原在汉中校区的用房除部分用于研究生、成教生、外事教学服务的教学实验室用房,经学校同意后进行调整使用,其余用房原则上应全部交回学校。
各部门、学院接本通知后,对本单位在汉中校区所有用房进行梳理:
1.按照统计表逐项填报。
2.对与校外单位合作或临时借给外单位使用的房屋应说明,如继续需要使用的在清理后由产业处办理租赁手续。
3.凡仍需使用的房屋,应说明其用途。
4.统计表中漏报或不注明继续使用用途的,将视为不再使用的房屋,后勤处将直接收回。
5.统计表在2005年12月25日前报送后勤处综合管理科,报送前请各部门、各学院行政负责人签字。
附:汉中校区部门用房统计表。
后勤处
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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