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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8-04-23
来源:xb 阅读次数:721
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08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开展这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资格
认定对象、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等,根据南中医大人字(2008)55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见附件1)执行。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从2008年春季起,教师资格数据录入及认定工作将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我省的认定工作将在5月初完成,根据安排,我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