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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通知]关于对我校海外回国人员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

作者:xb 发布时间: 2008-09-03 来源:xb 阅读次数:2510

人事处关于对我校海外回国人员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对全省海外回国人才进行全面登记的通知》(苏人通[2008]202号)要求,须对我校海外回国人才信息进行全面登记,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回国后在我校就业的海外人才(含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住权的海外人才)。

二、登记条件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三)具有国(境)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两年(含)以上经历的人员。

(四)经组织选派出国(境)培训半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912日前将《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信息登记表》(学校网站或人事处网站下载)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校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