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纪要
南京中医药大学会议纪要
签发人:马家忠 签发日期: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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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纪要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精神。文件对专项治理的范围、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
会议对学校《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学校的《通知》规定,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及下属经济实体(包括学校全资的独立法人公司和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凡违反财经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匿各类收入,未列入学校财务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类资金,是专项治理的范围; 2006年底“小金库”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以及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的收支数额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通知》还对我校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清理检查三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和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及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做了明确规定。会议还重申了学校对“自有资金”管理和私设“小金库”的责任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