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校务公开首页 - 会议纪要

6月13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作者:frh 发布时间: 2011-06-21 来源:frh 阅读次数:60434

南京中医药大学会议纪要

 

签发人:吴勉华          签发日期:2011621

 

 

613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11613下午,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了经济合同会审会议。会议由吴勉华校长主持,计财处黄建元处长,图书馆曾莉馆长,资产处周坤福处长,纪委监察处林正兴处长,招投标办王兵主任,校办鲍剑洋副主任,审计处葛骏科长,法律顾问周蔚律师,图书馆张云老师,体育部谭苏萍老师,基建处贾伟科长、范忠勇,产业处张雷等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产业处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签订的国医大师工作室装修改造工程合同,做出如下修改:关于合同价款的支付约定,改为“可调价格(方式三):单一来源谈判,按实际工程量经审计后付款。”合同原则上做通过处理。

二、产业处与南京中新文化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关于房屋租赁税的问题,做出如下修改:即“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房屋租赁税,则由甲方代缴,并从乙方所缴的押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合同原则上做通过处理。关于房屋出租的格式化合同,以后要求房屋租赁税改由甲方承担,并适度提高租金。

三、资产处与南京晚晴化玻仪器有限公司签订的化学仪器、药品买卖合同,要求对照招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四、资产处与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要求对照招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五、资产处与南京新中惠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基础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采购合同,要求做出如下修改:写清产品质保期,并且产品质保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厂家或产品供应方承担。合同原则上做通过处理。

六、体育部与南京万年青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签订的体育馆健身器材采购合同,关于双方的争议问题,改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原则上做通过处理。

七、图书馆与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数字图书馆共建协议书、与北京世纪读秀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知识库服务平台使用协议、与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超星名师讲坛数据库订置合同、与南京图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医药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协议书、与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数字资源平台软件采购合同、与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报刊电子出版物部签订的外文期刊采购合同、与南京图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MyET英语口语资源库销售合同、与剑桥大学出版社签订的全文期刊库年度使用权合同、与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CNKI数据库订置合同,会审通过。

八、基建处与南通卓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唐仲英科技楼A标段,土建、室外绿化工程合同、与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唐仲英科技楼B标段消防工程合同、与江苏鑫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唐仲英科技楼主楼一层中药试剂中心净化工程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采用跟踪审计。2、发包人应聘请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且承包人应予以认可。3、关于审计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按比例分摊。4、对于工程分包,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内容之外的工程进行分包,承包人对此不得持有异议,且发包人对此不做补偿。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改为“付至合同总价的85%”。

九、基建处与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唐仲英科技楼10KV变电所高压电缆货物采购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改为“乙方因故需要延迟交货的,应提前向甲方说明缘由,但乙方必须保证是正当理由。”合同原则上通过。

十、审计处与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及后续问题处理咨询服务合同,要求明确咨询服务费用、服务时间等问题。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O一一年六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