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吴勉华 签发日期: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团委与江苏澳邦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签定的大活中心灯光音响改造工程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在乙方责任里增加: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安全、火灾事故以及人身伤害等,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另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保管好材料、施工工具等物品,期间放生的遗失,损坏情况与甲方无关。2、工程验收条款中“甲方收到乙方要求验收文档之日起二周内若不组织验收,则认可系统验收合格”改为“一个月内若不组织验收”。3、工程付款的审计条款中应明确由甲方指定审计单位。
二、后勤处与南京市栖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定的垃圾清运协议,会审通过。
三、基建处与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签定的科技楼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当工程付款进度达到95%之时,应由政府部门出具环保检测合格报告。2、补充说明中“10个月内整栋大楼的排水未能达到污水处理站设计时进水的水质、水量”改为“10个月内主楼未启用(不包括GLP项目)”,致使污水处理站不能实行正常的试运行,那么视同污水处理站工程试运行合格。
四、基建处与江苏劳特斯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定的中央空调设备工程安装合同,因甲、乙方的权利与责任表述不清楚,付款方式与政府采购同一类型项目有较大差异,会审不通过。
五、基建处与江苏鑫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定的科技楼主楼一楼中药试剂中心净化工程的付款变更协议,会审通过。
六、基建处与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签定的关于调整中兴建设有关项目决算审计方式的协议,要求先经遗留问题工作小组会议讨论,暂不予会审讨论。
七、一临实验中心与南京伟宇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的心肺复苏模拟人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八、资产处与河南依圣洁服饰有限公司签定的新生工作服采购合同、与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定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与南京晚晴化玻仪器有限公司签定的2011至2012年度化学试剂及玻璃仪器供货协议,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