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财经工作会议纪要
签发人:吴勉华 签发日期:2011年12月1日
本次会议主要议题为:根据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进几年以来我校政府采购的工作情况,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拟订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黄建元处长首先根据在宁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会议精神,将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财经厅科教文处、省教育厅财务处等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汇报。财经工作组成员就我校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认真地研讨。
会议认为:
一、学校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时,必须严格按照省属高校政府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尽可能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部分项目可通过省级机关采购中心实施。
二、各部门、各学院要积极推进2012年度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防止招投标时间过长造成的部分项目在政府采购具体实施中的困难。
马家忠副书记、夏有兵副校长对前一阶段我校政府采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分别就政府采购方面的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务实地推进我校政府采购工作。最后,吴勉华校长就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提高学校各职能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原有的招投标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通过有效途径使大家了解政府采购目录中的相关内容。
三、从2012年开始能在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招标的项目要在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招标。
四、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采购的预算管理,提前编制采购计划,特别提出了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省优势学科专项资金的集中采购要在2012年三月前完成采购计划的编报工作。
五、对需要学校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如:学校物业管理的政府采购问题,学校将进一步同有关部门研究协商后提出实施意见。
(计划财务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