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吴勉华 签发日期:2012年1月9日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文献所与北京华语世图图书中心签订的《中国本草全书》、《中华道藏》图书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二、后勤处与江苏省古典建筑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绿化管理养护协议,要求按照续标要求将合同金额改为40万元/年。
三、一临实验中心与南京泽周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进口医学模型采购合同、与南京瑞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心电监护仪等仪器设备采购合同、与南京乐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AED(进口自体除颤仪)采购合同、与南京新中惠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国产模型采购合同及手术器械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确定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竞争性谈判,在合同中标注清楚。2、付款方式按物资采购格式化合同的相关条款修改:乙方在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审计后,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95%款,其余尾款5%在质保期结束时全部结清。
四、产业处与南京新针医学研究院签订的汉中校区5号楼218、221室房租合同、与南京中新文化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汉中校区19号楼301室房租合同、与南京中印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302、303、305、306、308、311室房租合同、与南京东易体育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19号楼4楼体育馆房租合同、与南京先慧医药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5号楼104、313室房租合同、与南京校之友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学生生活服务区房租合同,会审通过。
五、保卫处与江苏爱特科技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保安服务合同,做出如下修改:要求把投标文件中的重大条款(如乙方所派遣的保安年龄、人数等)在合同中突出体现。合同会审原则通过。
六、动物中心与南京奇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血液粘度仪等设备采购合同,要求付款方式按物资采购格式化合同的相关条款修改:乙方在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审计后,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95%款,其余尾款5%在质保期结束时全部结清。
七、资产处与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垂直流超净工作台等设备采购合同,要求付款方式按物资采购格式化合同的相关条款修改,另资产处与南京瀚略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振荡水浴摇床采购合同、与南京新飞达光电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低温台式离心机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八、基建处与南京市博物馆签订的外事中心地块考古勘探协议,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二O一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