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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07-07 来源: 阅读次数:1850

关于开展2006年高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2006年江苏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分配至我校1个推荐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人选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已培养出博士的博士生导师;(2)在科技工作中,学术造诣高深,是某一重点学科的奠基人或带头人,或者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

2、推荐人选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长期工作在治病、防病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疾病,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其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3、我校各学院以及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在对照评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各推荐1名人选。

4、各单位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下,将推荐人选近5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综合整理形成推荐材料。有关详情可以登陆江苏人事网站(www.jsppd.gov.cn)查询。

5、各单位于200678将推荐人选材料报至人事处205室(联系电话:85811055),人事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综合考评推荐出我校的1名人选,并予以公示。该名候选人正式填写有关材料后上报省教育厅。

 

人事处

20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