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行政办公设备申购会审会议纪要
签发人:夏有兵 签发日期:2012年3月31日
会议听取了资产处对于2012年第一批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申请的初审意见,并对各部门提出的购置申请进行了审核和讨论。
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图书馆提出的申购激光印字机、书立、平板车、三层推书车等设备的申请,属于专项设备范畴,故不予从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建议图书馆从相关业务经费购置或申请专项经费。
二、离退处提出的申购冰箱、跑步机、组合健身器材、电热水器等设备的申请,属于专项设备范畴,故不予从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建议离退处从相关业务经费购置或申请专项经费。
三、校医院提出的申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机柜、空调等设备的申请,因总金额过大,建议由校医院牵头召开相关条件建设会,对所需设备进行一览子购置论证,并形成具体方案,向学校提出专项经费。
四、教务处提出的因澳大利亚教育管理集团驻我校项目点规模扩大,需购置相关行政办公设备的申请,请资产处先予审核,根据实际需要,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五、对于其余行政办公设备购置申请,会审通过,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配置,详细名单另见公示。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