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吴勉华 签发日期:2012年9月19日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学生处与后勤服务总公司、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东恒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江苏省苏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大学生学生公寓物业托管合同,会审通过。
二、学生处与江苏省纺织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学生公寓用品和军训迷彩服购销合同,会审通过。
三、药学院与南京润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垂直电泳系统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四、药学院与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超纯水仪采购合同,要求与对方单位进一步协商外贸代理费用的问题,会审原则通过。
五、药学院与南京庚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签订的超低温冰箱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招标方式改为“单一来源谈判”。2、合同中的交货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应具体明确。
六、高评中心与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秘书出版社签订的《中国近代中医药期刊汇编》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招标方式改为“单一来源谈判”。2、交货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应具体明确。3、合同改为“一式陆份”。
七、药学院与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签订的尼康YS100显微镜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招标方式改为“单一来源谈判”。2、交货地点“学校实验室”应具体明确。3、付款时应留尾款作为质保金。4、合同改为“一式陆份”。
八、基础医学院与南京如诺科贸有限公司签订的管道式空调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招标方式改为“单一来源谈判”。2、合同中应注明空调品牌。
九、基础医学院与江苏神农灭菌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扉脉动真空灭菌柜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招标方式改为“单一来源谈判”。2将合同第4条“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后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删除。
十、药学院与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高效液相色谱仪采购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应在合同中把仪器具体配置写清楚。2、招标方式改为“单一来源谈判”。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应具体明确。
十一、团委与大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大活中心户外P10全彩LED显示屏安装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十二、基建处与南京金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校园北侧道路施工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十三、基建处与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的国际教育中心教学综合楼工程设计合同,会审通过。
十四、基建处与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监理范围,会审原则通过。
十五、基建处与南京宝皖市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医药博物馆场地清理合同,会审通过。
十六、后勤处与南京鼎龙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吊顶板、龙骨等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十七、后勤处与南京市建邺区兴成布艺经营部签订的学生宿舍窗帘改造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十八、后勤处与南京凯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学生宿舍涂料出新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十九、后勤处与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的学生食堂改造工程设计合同,会审通过。
二十、档案馆与南京轩恩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合同,要求修改付款方式,改为“乙方在数字化开工后一个月内支付给甲方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完成全部实际工作量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金额的92%,余款8%作为质保金”,会审原则通过。
二十一、网络中心与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UPS设备采购合同、与南京鼎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络交换机采购合同、与南京迪软软件有限公司签订的网络电视组播系统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二十二、资产处与南京市白下区牛牛物资回收中心签订的废旧物资处置协议,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