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会议纪要
签发人:翟天灵 签发日期: 2013年4月27日
2013年4月17下午3:30,翟天灵副校长在丰盛楼101会议室主持召开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会,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及护理学院分管教学、科研的院领导,相关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相关学院、唐仲英科技楼及生命科技园各实验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针对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结合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现状做了交流和探讨。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周坤福处长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品种、分类、管理原则、贮藏及运输要求等方面介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着重介绍了我校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审批及领用登记流程,同时强调了我校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坚决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即“五双”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保卫处齐力副处长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强调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务必要责任到人,希望各实验中心主任及实验室负责人严格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并加大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随后,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徐霓老师、科技处燕珂老师分别就目前我校使用量较多的危险化学品领用的重点注意事项以及我校唐仲英科技楼实验室的管理情况及要求与各实验中心主任、负责人作了交流。
最后,翟天灵副校长对会议作了总结并指示: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实验室以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为警戒,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力度。
二、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建设,使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三、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应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地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责任到人,做到责任明确、清晰。
四、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各相关职能部门务必提高服务保障意识,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严格过程管理,进一步为学校教学、科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会议纪录整理)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