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吴勉华 签发日期:2013年9月10日
2013年8月5日上午,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在行政楼102会议室召开了经济合同会审会议。会议由吴勉华校长主持,计财处黄建元处长,校办郝达富主任,资产处周坤福处长,招投标办公室施华平主任,后勤处薛培君处长,纪委办吴青杨副主任,网络中心鲍剑洋主任,学生处张同远副处长,汉管办沙乘风副主任,审计处曹晓东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对需会审的合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学生处与南京苏达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2013年学生公寓用品采购合同、军训迷彩服采购合同,会审通过。
二、学生处与江苏东恒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六号、八号管理站学生公寓物业托管合同,与南京高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一号、二号管理站学生公寓物业托管合同,与后勤服务总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一号、二号、三号管理站物业托管合同,与江苏省苏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仙林校区四号、五号、七号管理站物业托管合同,会审通过。
三、汉管办与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甲方权限(六)“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应补充“甲方对此资产使用费不予退还”。2、结算方式(一)的表述改为“营业款结算方式为:甲方扣除乙方所使用的水电气费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的营业款,提供餐饮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原则上不得进行现金交易”。3、合同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补充合同价款及具体支付方式。4、“本合同一式两份”改为“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5、关于乙方聘用人员的安全问题以及食物安全问题应在合同中提出明确的保障。合同会审原则通过。
四、汉管办与深圳市嘉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汉中校区学生宿舍电路改造工程合同,会审通过。
五、后勤处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签订的基站建设合作协议,1.3条改为“甲方提供校内基站管道资源供乙方免费使用,乙方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其他高校)向甲方提供额外带宽资源。”
六、后勤处与南京稼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一食堂装修改造工程合同,做出如下修改:1、合同金额改为4326586.69元。2、发包人派驻的甲方代表职权改为:协调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工作关系。会审原则通过。
七、网络中心与南京衣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软件产品服务合同,会审通过。
计财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