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签发人:程海波 签发日期:2013年12月16日
2013年12月4日上午9:00,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行政楼4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程海波副校长主持,黄建元、王良金、施华平、吴青杨、齐力、鲍剑洋、郭如贵、周坤福、张世勤、肖强、王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基建处肖强处长关于前一段时期基建重点工程工作进展的汇报、关于申请增加钢材备选品牌的报告、关于江苏省中医药博物馆工程桩基和基坑支护设计变更的报告、关于国际教育中心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报告。
会议经研究讨论,形成以下决定:
1.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程海波副校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纪检、保卫、计财、审计、资产、招投标办、后勤、网络中心、基建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相关工程使用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列席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针对年底钢材市场供应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国教中心和省中医药博物馆工程顺利进行,在原有沙钢、马钢、南钢三个品牌基础上,增加中天钢铁作为钢材备选品牌,在上述四个品牌仍不能满足供应时,可选择2012年中国钢铁企业排名在20名之前的钢铁产品供应急使用。钢材品牌发生更换时,原投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同意江苏省中医药博物馆工程桩基和基坑支护工程前期发生的设计变更,同意国教中心工程前期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跟踪审计核价,若变更部分超过合同金额10%或50万的范围,将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国际教育中心工程因材料问题耽误的时间不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要求土建总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执行。
(基建处根据会议内容整理)
2013年12月4日